刚刚,武汉市教育局发布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通知》,详情如下:
各区具备招录分配生资格的省级示范高中学校。
解读:
参考2024年,各区有分配生资格的省级示范高中如下:
(一)各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(在籍在读时间至少初三完整学年)
(二)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(含4A1B)。
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。
解读:
如果孩子在初中三年内转过学籍、综合素质评价未达到4A1B、幼升小或者小升初有签过放弃分配生字条的。均不能享受初升高分配生招生政策。
各区教育局根据2025年招录分配生的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%确定招录分配生的计划。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,按比例将分配生计划合理分配至区域内初中学校。
各初中学校将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名单,分配生资格条件、招生计划、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等,在学校张榜公示。
解读:
高中分配生名额=25年招生计划*50%
并平均分配到高中学籍所在区内各个初中,但也有例外,如华师一附中25年分配生计划会给武昌区、东新区、华一初、华美实验学校初中部。
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,可在提前批填报一所本区招录分配生的省级示范高中学校。
按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、学生填报的分配生志愿和中考录取总分,逐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录取最低控制线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。填报了分配生志愿,一经录取,不得退录。未被录取,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录取。
解读:
分配生只能填报一所高中,且需要填在提前批,分配生录取同样按照填报及分数梯度从高到低录取
分配生录取单独划线,如A高中分配给B初中50名分配生,则B初中在提前批填报A高中的前50名均会通过分配生录取(前提是成绩过中心城区普高线)
一经录取,不得退录。未被录取,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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